政策法規(guī)
《煤礦地質工作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開征
2023年10月07日13:27 來源:國家礦山安全監(jiān)察局
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煤礦地質工作,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地質保障,有效預防煤礦事故,國家礦山安全監(jiān)察局組織對《煤礦地質工作規(guī)定》(安監(jiān)總煤調〔2013〕135號)進行了修訂,形成了《煤礦地質工作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(附件1)。現(xiàn)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18日,反饋意見請?zhí)顚憽墩髑笠庖姳怼罚ǜ郊?)并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sgdcc@163.com。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苗耀武,010-64463973。
煤礦地質工作細則(征求意見稿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(guī)范煤礦地質工作,為煤礦安全生產提供地質保障,有效預防煤礦事故,根據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等,制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煤礦企業(yè)、煤礦(井工煤礦、露天煤礦,下同)、有關單位的煤礦地質工作,適用本細則。
第三條煤礦地質工作是指在原勘探報告的基礎上,從煤礦基本建設開始,直到閉坑為止的全部地質工作。
第四條煤礦地質工作應當堅持“綜合勘查、科學分析、預測預報、保障安全”的原則。
第五條煤礦地質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:
(一)研究煤礦地層、地質構造、煤層、煤質、瓦斯、水文地質、沖擊地壓和其他開采地質條件等地質特征及其變化規(guī)律,開展地質類型劃分;
(二)查明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各種隱蔽致災地質因素;
(三)進行地質補充調查與勘探、地質觀測、資料編錄和綜合分析,提供煤礦建設和生產各個階段所需要的地質資料,解決煤礦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地質問題;
(四)估算和核實煤礦煤炭資源儲量以及煤礦瓦斯(煤層氣)資源儲量,掌握資源儲量動態(tài),為合理安排生產提供可靠依據;
(五)調查、研究煤礦含煤地層中共(伴)生礦產的賦存情況和開采利用價值。
第六條煤礦企業(yè)總工程師(或技術負責人,下同)、煤礦總工程師具體負責煤礦地質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技術管理。
第七條煤礦企業(yè)、煤礦應配備地質副總工程師,設立地測部門并配齊所需的地質及相關專業(yè)技術人員和儀器設備,建立健全煤礦地質工作規(guī)章制度。
地質副總工程師、地測部門負責人應由地質及相關專業(yè)技術人員擔任。
第八條煤礦企業(yè)、煤礦應組織或安排地質技術人員接受繼續(xù)教育或業(yè)務培訓,每3年至少進行1次。
第九條煤礦企業(yè)、煤礦應積極采用新理論、新技術、新方法和新裝備,認真開展煤礦地質研究,積極推進煤礦地質透明化,不斷提高煤礦地質工作的技術水平。
法律提示:本內容系www.taiweinuo.cn編輯、整理,轉載需經授權,若需授權必須與西本資訊與作者本人取得聯(lián)系并獲得書面認可,并注明來源。如果私自轉載,西本資訊保留一切追訴的權力,直至追究私自轉載者的法律責任。
相關鏈接 >>
· 2026-03-30福州宏順型材有限公司技術改造項目節(jié)能報告獲批
· 2026-03-30云南省印發(fā)2026年度重點用能工業(yè)企業(yè)節(jié)能監(jiān)察雙隨機抽查工作方案
· 2026-03-27山西:兩業(yè)融合驅動傳統(tǒng)鋼鐵產業(yè)提質升級
· 2026-03-27天津市新天鋼煉焦化工有限公司焦化產能出讓公示
· 2026-03-26《安徽金安礦業(yè)有限公司范橋鐵礦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書》受理公示
· 2026-03-26云南省2025年持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名單
· 2026-03-26寧夏智能化煤礦擬認定名單公示
· 2026-03-25河北津西鋼鐵建100噸LF精煉爐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報告獲批
